职称俄语
选课中心免费体验名师介绍在线考场你问我答短信提醒
您的位置:学易首页 > 职称俄语 > 考试政策 > 西藏区人社厅《关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通知》藏人社厅发[2011]80号_职称俄语考试网
快揵导航:考试报名成绩查询证书领取经验交流
西藏区人社厅《关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通知》藏人社厅发[2011]80号_职称俄语考试网
来源:学易网校 2014-7-8 21:19:00 【字体:放大正常缩小】【打印页面

[西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_藏人社厅发[2011]80号。更多关于职称俄语考试信息请登录学易网校 http://www.studyez.com/ 查询,网上课程学习请电话咨询:400-622-5005,010-56629166!

西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
藏人社厅发[2011]80号

  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区直(中直)各有关单位政工人事部门: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经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1年6月11日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就西藏自治区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成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通用标准

  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通知公布的年度通用标准为准,2011年度各语种、类别、级别均为60分。

  二、西藏区内通用标准

  1、区直(含拉萨是直、西藏民院、西藏驻程度办事处有关单位)考生各级别、各专业为50分;

  2、山南、林芝、昌都、日喀则地直及西藏驻格尔木办事处有关单位考生各级别各专业为45分;

  3、阿里、那曲及全区各县考生各级别各专业为40分。

  以上区内通用标准自2011年度起执行,如有变动,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当年发布的通用标准为准。

  三、达到西藏区内通用标准的考生成绩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的起算时间以考生成绩通知单打印日期为准。

  以上通用标准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与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年6月15日

  相关推荐:


职称俄语网络课程
职称俄语相关考试新闻
MORE>>
职称俄语考试导航
用户名:
密 码:
保留登录信息
考试指南
免费试听
免费测试
历年真题

模拟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