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审计师考试《审计案例分析》历年真题(一)案例分析题(2)
一、资料
2012年5月,某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某县财政局和农林局管理的促进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促农专项资金”)2011年度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有关情况和资料如下:
1、为了促进本地区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该市设立了促农专项资金。该市促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促农专项资金专门用于500亩以上的连片耕地开发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小型水利工程、机耕路建设、农业科技推广等;全部项目资金的80%由市财政拨付,其余20%由县财政配套;县农林局负责根据乡镇政府申报的材料择优向市农林局申报项目;经市农林局审批下达的项目,由县农林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农林局可按实际到位资金额提取5%作为项目管理费,提取10%作为农业科技推广费;项目结束后,市农林局负责进行验收;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农业科纳入财政专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2、2011年初,该县农林局收到A、B、C三个乡镇政府的项目申报材料:A镇申请开发连片的265亩耕地,B乡申请开发不连片的两块分别为130亩和320亩的耕地,C乡申请开发连片的240亩耕地和140亩养殖鱼塘。为达到项目申报要求,获取该专项资金,该县农林局对申报材料进行了修改,向市农林局申报B乡连片开发510亩耕地和C乡连片开发520亩耕地两个项目。2月,市农林局审批下达C乡连片开发520亩耕地项目,项目期限为1年,计划投资800万元。3月,县财政局将收到的市财政局拨付的该项目资金640万元,拨入促农专项资金专户。
3、审计发现,C乡连片开发520亩耕地项目中应由县财政局配套的资金始终没有到位。县财政局农业科负责人解释说,由于财政困难,多年来该县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项目时作岀的配套承诺都无法兑现,周边几个县的情况也都如此。
4、2012年3月,县农林局向市农林局申请对C乡连片开发520亩耕地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项目支出合计640万元。其中:支付土地平整等工程费500万元和机耕路建设款20万元,县农林局提取项目管理费40万元和农业科技推广费80万元。
5、审计人员在对土地平整等工程费500万元进行核实时发现:2011年4月,该县农林局经招投标确定D企业负责实施该项目土地平整等工程建设,中标价为500万元,县财政局于当月向D企业支付了工程款500万元。审计人员延伸审计D企业后发现,D企业除完成大部分工程内容外,将部分主体工程分包给了E企业和F企业,并向E企业和F企业分别支付了100万元工程款。审计人员延伸审计E企业后发现,E企业不具有施工企业资质,也没有实施土地平整等工程建设的记录,在收到D企业汇入的100万元后,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将该笔款项划入县财政局的另一个专户。审计人员延伸审计F企业后发现,F企业没有参与土地平整等工程建设的记录。
二、要求
(一)请根据上述资料,分析指出该县财政局、农林局和相关企业在该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请根据“资料5”,指出审计人员下一步应采取的审计措施。
(三)请结合县财政局、农林局以及相关施工企业在该促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向市财政局和农林局提出进一步加强促农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
答案要点:
(一) 该县财政局、农林局和相关企业在该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县农林局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骗取资金640万元。该县农林局为能够顺利获得项目和资金,夸大项目耕地开发面积,将B乡不连片的两块130亩和320亩耕地、C乡连片的240亩耕地和140亩养殖鱼塘,修改为连片的510亩耕地和520亩耕地开发项目,向市农林局申报并获得了C乡连片开发520亩耕地开发项目,骗取项目资金640万元。
2、县财政局应配套未配套项目资金160万元。按照该市促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县财政局应提供整个项目计划投资额20%的配套资金,即160万元(800万元×20%)。
3、县财政局套取项目资金100万元。不具有施工企业资质,也没有实施土地平整等工程建设记录的E企业,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将从D企业收到的100万元,划入县财政局的另一个专户,表明县财政局从该促农专项资金中套取了100万元。
4、县农林局多提取项目管理费8万元和农业科技推广费16万元。按照促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县农林局可按实际到位资金额提取5%作为项目管理费,提取10%作为农业科技推广费,即32万元(640万元×5%)项目管理费和64万元(640万元×10%)农业科技推广费,但实际提取项目管理费40万元和农业科技推广费80万元,分别多提取8万元和16万元。
5、D企业违规分包工程,向E企业和F企业支付分包工程款200万元。
6、土地平整等工程建设资金支出内容部分虚假。理由是D企业以200万元的金额将工程违规分包给E企业和F企业,而E企业和F企业没有土地平整等工程建设的记录,可能存在工程建设资金支出内容虚假的问题。
(二) 审计人员下一步应采取的审计措施:
1、调阅招投标资料,审核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2、实地查看工程建设情况,可采用询问施工人员、当地村委会干部、当地农民以及实地查看等方法,逐项核实工程建设情况和工程量。
3、对D企业土地平整工程款开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4、对E企业划入财政局专户的100万元的去向和F企业100万元工程款开支情况进行追踪调查。
(三)向市财政局和农林局提出进一步加强促农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申报、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促进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对于项目申报、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进一步研究和完善该项促农专项资金配套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减少甚至取消配套资金要求。